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科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AX7LP7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西区块7号楼1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钱财执法罚决字﹝2026﹞第00000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钱财执法罚决字〔2026〕第000006号案件名称:政府采购供应商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被处罚人: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主要违法事实: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四工段直河萧山来水断面水质提升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编号:QTCG-GK-2023-159)中与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禹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串通投标;在河庄街道四工段直河闸口水质综合治理项目(编号:QTJC-2024-003)中与杭州景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政处罚种类:罚款;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肆仟捌佰壹拾捌元伍角叁分(¥2,184,818.53);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杭州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序号51第Ⅲ档次。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缴纳。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26年7月10日
1.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肆仟捌佰壹拾捌元伍角叁分(¥2,184,818.53);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0.00元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