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呼兰镇错草硅灰石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孟德海 | 注册资本:56.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4771055405E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磐石市呼兰镇错草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林罚决字﹝2026﹞第370013号
磐石市呼兰镇错草硅灰石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因磐石市呼兰镇错草硅灰石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根据《吉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经核算(恢复植被所需费用15元人民市/平方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50元人民币/平方米)×50平方米+(恢复植被所需费用15元人民市/平方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0元人民币/平方米)×135平方米,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参照《吉林省林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处以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即:【(15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50平方米×1倍=3250.00元人民币+(15元/平方米+30元/平方米)×135平方米×1倍=6075.00元人民币】=3250.00元人民币+6075.00元人民币=9325.00元人民币;限2026年11月12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9325.00元
磐石市林业局
2026-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