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铭祥盛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犁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2MAD76G978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180号院2号楼1-2层180号附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9
(2024)豫0102民初150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河南铭祥盛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27
2025-06-20
(2025)豫0102执1943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王立东;河南铭祥盛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铭祥盛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12-25
2025-10-31
(2025)豫0102执34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胡**;河南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某某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韩*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06-23
2025-06-01
(2025)豫0103执132号
民间借贷纠纷
胡*;河南铭祥盛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邓秉凤;河南铭祥盛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150663.72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原市监处罚〔2026〕444号
当事人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2年没有报送企业年度报告。执法人员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现当事人没有补报企业年度报告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也无法同当事人取得联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照面信息),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当事人异常经营名录截屏打印件,证明当事人2024年度、2025年度没有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并且没有改正的违法事实。
3.现场检查笔录,证明通过当事人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同当事人取得联系的事实。
建议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