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华县龙川镇张妈炸洋芋炸货铺(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忠芹注册资本:1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4MAD5YKJT3U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龙旗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南处罚〔2026〕44号
2026年3月27日下午,本局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随机查专项检查过程中,对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龙旗路的南华县龙川镇张妈小吃服务店(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时,在该小吃服务店内现场查获以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1、双汇油煎烧烤肠34根,规格:95克/根,生产日期:2025年10月7日,保质期:120天,购进价:1.50元/根,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48天;2、酸梅膏风味饮料(浓缩型)1瓶,规格:1.5公斤/瓶,生产日期:2024年3月29日,保质期:18个月,购进价:11.60元/瓶,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179天。上述现场查获的2个品种共计35根(瓶)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被本局执法人员当场扣押。南华县龙川镇张妈小吃服务店(个体工商户)的行为已涉嫌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货值金额为62.60元,因当事人未登记食品原料使用台账和销售记录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一、没收被扣押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双汇油煎烧烤肠34根、酸梅膏风味饮料(浓缩型)1瓶。(详见南市监物清〔2026〕18号财物清单) 二、处以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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