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东旺包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旭初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22MA7E799W4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凤旺路9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庐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325号
2025年8月30日,杭州东旺包装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封丽军在车间使用数控单瓦机生产瓦楞纸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作业前未注意作业环境、作业中未确保运行路段畅通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瓦楞辊更换作业,导致其在作业过程中被夹在牵引车与瓦楞辊之间,造成该事故发生。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及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复,认定该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余万元。在该起事故中,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定,未对封丽军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案发后,当事人积极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已妥善处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重新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已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工作。2025年9月18日,经桐庐县应急管理局复查,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对当事人杭州东旺包装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20000元。
520000.00元
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3-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