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星台高沟石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郝加康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825549846384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星台镇初店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06
(2022)辽0214民初3458号
合同纠纷
龙翔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大连市普兰店区星台高沟石矿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2
2022-06-22
(2022)辽0214民初3458号
合同纠纷
龙翔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大连市普兰店区星台高沟石矿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17
2022-07-12
(2022)辽0214民初3458号
合同纠纷
龙翔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星台高沟石矿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02-07
2016-12-16
(2016)辽0214执1055号
仲裁程序案件
林**与普兰店市星台镇高沟石矿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4-08-25
2014-08-25
(2014)普民初字第2486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普兰店市星台镇高沟石矿与林**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288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市监处罚〔2026〕507号
当事人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电话、邮政专递及企业注册地多次核查,均未找到当事人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 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