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七星关区青场山边酿酒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道松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02MAALW6BW7T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七星关区青场镇青坝社区山边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6〕465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8月16日办理营业执照后,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青场镇山边村,用自有的自建房作为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白酒制造及销售业务,生产经营面积50㎡。 当事人于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出门务工之前共生产了大概500斤苞谷酒,售价为10元/斤,上述500斤白酒其中有一部分当事人自己饮用,有一部分送亲戚朋友,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确定该时间段当事人售出多少斤白酒,即无法计算该时间段的违法所得。因当事人记不清准确的白酒产量,无法计算该时间段的货值金额。当事人于2026年务工回家后重新开始从事白酒生产经营活动,截止2026年6月23日本局现场检查,共生产200斤苞谷酒,售价为10元/斤,上述200斤白酒其中有一部分当事人自己饮用,一部分对外销售,截止本局检查时剩余110斤,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确定该时间段当事人售出多少斤白酒,即无法计算该时间段的违法所得,货值金额按照销售价格计算为110斤×10元=1100元。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2300斤玉米,来源于当事人妻子种植收获,其中一部分用于喂猪,一部分用于生产白酒。综上,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货值金额按照销售价格计算为110斤×10元=1100元。 当事人未办理登记证从事白酒的生产经营活动,破坏了国家食品许可管理制度,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1.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没收剩余110斤白酒; 3.罚款伍仟元整(¥5000.00)人民币。
50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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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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