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段云龙 | 注册资本:85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785831559A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孙家沟镇牧塔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1-15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保德县俊丽综合养殖场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2-04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保德县茂昌苗木经营有限公司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6-13
(2022)晋0931民初43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国基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保德县人民法院
5
2022-06-13
(2022)晋0931民初3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保德县人民法院
6
2021-07-02
(2021)晋0931民初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保德县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保德县人民法院
7
2021-07-02
(2021)晋0931民初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张**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人民法院
8
2021-05-17
(2021)晋0931民初431号
合同纠纷
山西天兰锅炉有限公司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保德县人民法院
9
2021-01-29
(2021)晋0931民初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保德县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保德县人民法院
10
2021-01-29
(2021)晋0931民初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张**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保德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3
2025-05-21
(2025)晋0928行初8号
行政给付
刘**、保德县社会保险中心行政给付行政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0-09-30
2020-08-18
(2020)晋0931民初80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高**与山西厚德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8-07
2019-06-28
(2019)晋09民终199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朔州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赖*、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8-07
2019-06-28
(2019)晋09民终199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厚德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高**、朔州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2-21
2019-11-20
(2019)晋09民初10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698916.39元
民事案件
6
2020-01-06
2019-01-15
(2018)晋0931民初52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赖*与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朔州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234037.2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26
2019-08-02
(2019)晋0931民初72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2-12
2019-09-18
(2019)晋0931民初853号
合同纠纷
袁**与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12-12
2018-11-23
(2018)晋0931民初46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434094.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11-12
2019-08-12
(2019)晋0931民初72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山西厚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应急罚〔2026〕12-1号(保)应急罚〔2026〕12-2号(保)应急罚〔2026〕12-3号(保)应急罚〔2026〕12-4号(保)应急罚〔2026〕12-5号
1、该矿2020年原煤销售量为428.53万吨,其中原煤122.44万吨,洗精煤306.08万吨,按照70%—90%的精煤产率,入洗原煤约为340.09万吨至437.26万吨之间。2020年原煤产量为462.53万吨至559.7万吨,净可采动用储量约465万吨,超出年核定生产能力400万吨的110%,属超能力生产。该矿原煤产量、商品煤销售资料管理混乱,无2019年底商品煤库存量、2020年原煤产量等原始台账、资料。2、矿井在2018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将掘进工程全部承包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能煤矿工程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6份掘进施工合同,具体包括:18104、18106、18107、18108、18109、18110、18111、18113综采工作面顺槽及切眼等。晋能煤矿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无施工人员工资凭证,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无社保凭证;自2020年12月25日开始,矿方与掘进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并发放工资,2021年5月开始缴纳社保,按“五统一”进行管理。18111工作面稳装由中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2024年3月10日开始,2024年7月7日结束。与该单位联系,无工资发放、社保缴费凭证。2025年3月,山西局执法四处已对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掘进的一采区18110、18113工作面2项外包工程进行了处罚。3、4#层18115胶带顺槽11#钻场内共3台开关,其中1台水泵开关未设局部接地极,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20mm。4、该矿瓦斯抽采巡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管路巡查记录没有按规定记录。存在如下问题:4#层18110胶带预抽巷1500m处一个本煤层瓦斯抽采孔管路损坏,现场使用甲烷便携仪检测气体最大浓度为0.49%;1950m处一个本煤层瓦斯抽采孔管路使用软管接至水沟进行排水,孔口使用甲烷便携仪检测气体最大浓度为1.2%;2450m处钻场内一个本煤层瓦斯抽采孔已弃用,检查封孔材料与要求的水泥不符,现场可松动滑移,封孔不合格,使用甲烷便携仪检测气体最大浓度为1.2%;18110工作面回风顺槽超前支护段φ325抽采波纹管路存在一处直径为1.5cm破口。5、该矿瓦斯抽采泵吸入管路设置的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未进行确定。6、煤矿2023年8月核增生产能力至0.8Mt/a后,未重新编制矿井瓦斯抽采设计。7、查煤矿7月瓦斯巡回检查计划:18112胶带预抽巷正在实施打钻作业,普钻2和普钻3打钻作业地点瓦斯检查频率设置为每周检查一次。8、4#层18115胶带预抽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890m处胶带输送机皮带张紧绞车电气开关处瓦斯检查点为2026年7月14日检查当日增设,瓦斯测点滞后。9、4#层18111预抽工作面2900m处,人员定位读卡分站、应急广播均无法使用,经落实该面隔爆兼本安型电源箱电池无电造成。10、4#层18115胶带顺槽当班瓦斯检查工所携带的光干涉式甲烷测定仪不气密(手杖胶管漏气),瓦斯检查工未发现问题,且通风队未对探杖日常检查管理,属带病操作。11、4#层18115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现场试验粉尘传感器不起作用(数值无变化),无法监测粉尘数据。12、人员定位系统2026年1月31日06:56—2月1日10:00,18113胶带顺槽200m基站故障长达1天,2月27日23:54—2月28日23:53,二采区井底车场基站故障长达1天,7月1日01:39—7月4日07:48,主井联络巷基站故障长达3天,发生故障后均未及时处理故障。13、该矿未制定“雨季三防”应急预案,且未组织“雨季三防”应急演练。14、该矿一通三防部门未设置专职科长,由通风副总工兼职。15、4#层18115胶带顺槽钻孔“三视图”名称不规范,钻孔开孔终孔断面图未合并,底板孔深度根据掘进巷道底板破坏深度设计为12m,不足回采工作面底板破坏深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中回采工作面底板破坏带深度数据为29&mdas
1:对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67万元人民币,责令停产整顿;2:对卢义作出罚款14万元人民币,安全生产考核记3分;3:对段云龙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安全生产考核记3分;4:对白岳松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万元人民币;5:对裴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8万元人民币
4983000.00元
保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6-08-26
2
(保)应急罚﹝2026﹞12-1号(保)应急罚﹝2026﹞12-2号(保)应急罚﹝2026﹞12-3号(保)应急罚
1、该矿2020年原煤销售量为428.53万吨,其中原煤122.44万吨,洗精煤306.08万吨,按照70%-90%的精煤产率,入洗原煤约为340.09万吨至437.26万吨之间。2020年原煤产量为462.53万吨至559.7万吨,净可采动用储量约465万吨,超出年核定生产能力400万吨的110%,属超能力生产。该矿原煤产量、商品煤销售资料管理混乱,无2019年底商品煤库存量、2020年原煤产量等原始台账、资料。2、矿井在2018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将掘进工程全部承包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能煤矿工程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6份掘进施工合同,具体包括:18104、18106、18107、18108、18109、18110、18111、18113综采工作面顺槽及切眼等。晋能煤矿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无施工人员工资凭证,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无社保凭证;自2020年12月25日开始,矿方与掘进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并发放工资,2021年5月开始缴纳社保,按“五统一”进行管理。18111工作面稳装由中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2024年3月10日开始,2024年7月7日结束。与该单位联系,无工资发放、社保缴费凭证。2025年3月,山西局执法四处已对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掘进的一采区18110、18113工作面2项外包工程进行了处罚。3、4#层18115胶带顺槽11#钻场内共3台开关,其中1台水泵开关未设局部接地极,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20mm。4、该矿瓦斯抽采巡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管路巡查记录没有按规定记录。存在如下问题:4#层18110胶带预抽巷1500m处一个本煤层瓦斯抽采孔管路损坏,现场使用甲烷便携仪检测气体最大浓度为0.49%;1950m处一个本煤层瓦斯抽采孔管路使用软管接至水沟进行排水,孔口使用甲烷便携仪检测气体最大浓度为1.2%;2450m处钻场内一个本煤层瓦斯抽采孔已弃用,检查封孔材料与要求的水泥不符,现场可松动滑移,封孔不合格,使用甲烷便携仪检测气体最大浓度为1.2%;18110工作面回风顺槽超前支护段φ325抽采波纹管路存在一处直径为1.5cm破口。5、该矿瓦斯抽采泵吸入管路设置的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未进行确定。6、煤矿2023年8月核增生产能力至0.8Mt/a后,未重新编制矿井瓦斯抽采设计。7、查煤矿7月瓦斯巡回检查计划:18112胶带预抽巷正在实施打钻作业,普钻2和普钻3打钻作业地点瓦斯检查频率设置为每周检查一次。8、4#层18115胶带预抽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890m处胶带输送机皮带张紧绞车电气开关处瓦斯检查点为2026年7月14日检查当日增设,瓦斯测点滞后。9、4#层18111预抽工作面2900m处,人员定位读卡分站、应急广播均无法使用,经落实该面隔爆兼本安型电源箱电池无电造成。10、4#层18115胶带顺槽当班瓦斯检查工所携带的光干涉式甲烷测定仪不气密(手杖胶管漏气),瓦斯检查工未发现问题,且通风队未对探杖日常检查管理,属带病操作。11、4#层18115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现场试验粉尘传感器不起作用(数值无变化),无法监测粉尘数据。12、人员定位系统2026年1月31日06:56-2月1日10:00,18113胶带顺槽200m基站故障长达1天,2月27日23:54-2月28日23:53,二采区井底车场基站故障长达1天,7月1日01:39-7月4日07:48,主井联络巷基站故障长达3天,发生故障后均未及时处理故障。13、该矿未制定“雨季三防”应急预案,且未组织“雨季三防”应急演练。14、该矿一通三防部门未设置专职科长,由通风副总工兼职。15、4#层18115胶带顺槽钻孔“三视图”名称不规范,钻孔开孔终孔断面图未合并,底板孔深度根据掘进巷道底板破坏深度设计为12m,不足回采工作面底板破坏深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中回采工作面底板破坏带深度数据为29-38m。16、井下接地电阻测试记
1:对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67万元人民币,责令停产整顿;2:对卢义作出罚款14万元人民币,安全生产考核记3分;3:对段云龙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安全生产考核记3分;4:对白岳松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万元人民币;5:对裴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8万元人民币
4983000.00元
保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6-08-26
3
(保)应急罚﹝2026﹞6号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18110回风顺槽里程1460m东侧两根单体柱卸液。
对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35000.00元
保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6-06-30
4
忻税稽罚﹝2026﹞1号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13,713,893.89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6,856,946.95元
6856946.95元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3-26
5
(保)应急罚﹝2024﹞执8号
2021年度原煤产量533万吨,全年共超出核定生产能力133万吨,超产比例33%,2022年度原煤产量680.89万吨,全年共超出核定生产能力280.89万吨,超产比例70.22%。
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你公司主要负责人顾喜鹏作出处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150000.00元
保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4-06-27
6
(保)应急案﹝2023﹞执9号
王家岭煤业2023年1月至11月超能力生产
决定给予王家岭煤业责令停产整顿、处单位人民币143万(壹佰肆拾叁万)元的罚款、处企业负责人顾喜鹏人民币9万(玖万)元的罚款
1520000.00元
保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4-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