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大华超市有限公司御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其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1MA5YMT6M4X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县黔龙阳光御园商业一期3号楼负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秀山市监处罚〔2026〕515号
经查, (当事人于2026年4月27日从成都市绿植食品有限公司购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0806008067,经营者:柳建)处购进了36.2kg红片糖,供货商出具情况说明,散装块红糖和红片糖为同一产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将该产品拆零售卖,未在销售柜台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法定信息,且当事人未保存该批次产品的原外包装及出厂合格证明。虽后期向执法人员提供有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以及其余批次的检验报告。无法认定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销售该批次散装块红糖,进货量36.2kg,进货价为11.288元/kg,销售价为13.6元/kg。2026年6月5日,抽样人员现场抽样,13.65元/kg的价格购买了2.625kg,共计35.83元,19.975kg以13.6元/kg的价格零售出去,剩余13.6kg已被执法人员扣押,认定其货值金额为36.2kg×13.6元/kg=492.32元,故违法所得为2.625kg×13.65元/kg+19.975kg×13.6元/kg=307.49元。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零柒元肆角玖分(¥307.49)。
100.00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2
秀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3号
秀山县大华超市有限公司御园店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秀山县大华超市有限公司御园店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秀山县大华超市有限公司御园店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8800.00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