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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平堡福圆鲜肉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生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421MA73LMR84E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平堡乡金峡村三社2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远)市监罚〔2026〕7号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靖远平堡福圆鲜肉部经营的涉案猪肉,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无法提供对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入市场销售的动物产品,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并取得《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方可上市销售。本案涉案猪肉来源于当事人自有养殖的生猪,当事人未按规定将该生猪送至定点屠宰场所进行屠宰、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而是自行对生猪进行屠宰,后将屠宰后剩余的猪肉携带至经营场所准备销售。经现场核查,涉案未检疫检验猪肉重量为36.55kg,当事人标价为14元/kg,货值金额共计511.7元。该批涉案猪肉在被执法人员依法查扣前,尚未实际售出,但已置于经营场所销售案台处于待售状态,且当事人已对其明确标价并具备对外销售的主观意图,依据相关规定,其货值金额按标价计算。
对靖远平堡福圆鲜肉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猪肉36.55kg;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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