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胜井钢材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黎媛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7MA4K273H0J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青山区丝茅墩42栋2层21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6〕168号
现查明,当事人未书面任命起重机械、场车的安全总监及安全员,现场当事人未能提供《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场车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也未能提供对应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的书面文件。...[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场车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场车安全总监和场车安全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的规定,适用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通报批评。
0.00元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