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联新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6630989204F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张漕公路26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7
(2026)沪01民终1162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胡**,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6-03-18
(2025)沪0116民初643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3
2026-02-04
(2026)浙0421民初3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嘉善冠通塑业有限公司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
嘉善县人民法院
4
2025-11-13
(2025)沪0118民初2319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
中建(上海)新型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5
2025-09-11
(2025)沪0116民初643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6
2025-05-19
(2025)沪0116民初643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7
2025-05-15
(2025)沪0116民初643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8
2025-04-17
(2025)沪0116民初643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9
2024-11-12
(2024)沪0116民初1556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旦彩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4-08-26
(2024)苏06民终154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南通德立管业有限公司
启东崇和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7
2023-07-07
(2022)苏0681民初9176号之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某公司、启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8-29
2022-08-25
(2022)沪0118民初14685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钟**与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02
2021-06-15
(2020)沪0120民初22675号之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赵**与江苏天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叶**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2-01
2020-11-01
(2020)沪0116民初919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金漕娱乐有限公司与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2-01
2021-01-12
(2021)沪01民终67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金漕娱乐有限公司与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6-05
2019-11-09
(2019)沪0116民初11151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胡**、胡**等与上海市金山区给水管理所、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6-02
2020-04-27
(2020)沪01民终446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胡菊花等与上海市金山区给水管理所(上海市金山区计划用水办公室)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03-31
2019-12-16
(2019)沪0116民初151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程**与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913.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8-01
2019-05-31
(2019)沪0116民初477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与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2-04
2018-08-23
(2018)沪0116民初6640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胡**、胡**等与上海市金山区给水管理所、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总处〔2026〕322026000330号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831A45-2027),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内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在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手册(文件号:LTSY-QM-F-2023)中6.2.2中明确了企业对其人员的培训教育义务,但自《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即在2023年5月5日至2026年7月5日期间,未对本公司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且无法提供相关的培训、考核记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于2026年7月6日经批准立案。
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压力管道生产单位应当对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同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上海连通实业有限公司负有对其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同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的义务。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培训、考核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行为,定性为涉嫌未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现查明,2023年5月5日至2026年7月5日期间,当事人未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批评
0.00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