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库车市山水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阿丽牙·阿不都热木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2MABXYQH603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格乡康村二组25-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2-25
2025-02-22
(2025)新2923行审3号
其他行政行为
库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库车市某公司罚款行政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10000.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库市监处罚〔2026〕65号
经查明,库车市山水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独库第一村”景区是2024年6月1日开始经营,今年是2026年5月1日开始开业,该公司按照票面金额29.9元,在该景区售票厅公示,当事人通过消费者扫描二维码或者交现金的方式购票,平时为了方便计算票价金额,虽然在票面上标有29.9元,实际向消费者收取30元的情况,根据当事人提供的2026年4月12日至2026年5月12日该公司收费账户明细,该账户共有94笔30元整的收款记录,共向94位消费者多收了9.4元,被委托人艾合买提·艾力木对此没有表示异议,但是还有一些收取现金的门票费用无法取得证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经充分调查,违法所得数额仍然无法查清的,可以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但应当在确定罚款数额时作为考量因素。当事人全部违法所得无法准确计算,但是其中部分违法所得能够确定的,可以将该部分款项认定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部分,按照前款规定处理之规定,本案违法所得为9.4元。
1、没收违法所得9.4元(玖元肆角) 。 2、处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
2000.00元
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