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润灵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帅涛 | 注册资本:5999.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82MA3X42421R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汝州市产业集聚区霍阳大道东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8
侵害商标权纠纷
河南润灵药业有限公司
南阳艾之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沙洋县量方亥百货商行(个人独资)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8-03
侵害商标权纠纷
河南润灵药业有限公司
南阳艾之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沙洋县量方亥百货商行(个人独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2
2025-04-09
(2025)京0102民初24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河南润灵药业有限公司
淄博宗月医药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1-23
侵害商标权纠纷
河南润灵药业有限公司
淄博宗月医药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药监械处罚﹝2026﹞6-3号
生产经营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42000.00元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2
豫药监械处罚﹝2026﹞6-2号
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医疗器械案
罚款
20000.00元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3
汝市监处罚〔2026〕8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10月9日办理营业执照,名称是:河南润灵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MA3X42421R,法定代表人:王帅涛,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时间:2015年10月9日,经营范围: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化学药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预包装食品、医疗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医疗器械、保健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代用茶、茶叶、压片糖果、糖果制品、固体饮料、第一、二类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洗化用品、日化用品、化妆品、消毒杀菌用品,卫生用品、消毒剂的生产研发销售;中药材的种植、初加工销售、农副初产品初加工销售;网络销售;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资产管理、证券、期货等金融性活动);进出口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2026年6月25日,我局接到《关于办理国家药监局移动医疗器械产品网络监测线索问题的通知》后,2026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上述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生产记录中涉及“小马贝吉健长贴砭贴”(标示生产企业:河南润灵药业有限公司,型号规格:55mmx55mm,30贴装,产品备案号:豫汝械备20220014,产品技术编号豫汝械备20220014,产品批号:20250301,生产日期:2025/03/03,有效期至:2028/03/02,预期用途:贴于认同学维持,进行外力刺激,使用方法:外用,清洗擦干后要贴敷的不为后(脾俞、肾俞、身柱、神阙),贴敷与相应穴位(部位),每3日1次,一次3个小时,3个月为一周期)。上述医疗器械是上海小马贝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找该企业订购的,双方签订的有产品订购合同,品名:小马贝吉健长贴砭贴,规格:5.5*5.5贴,数量:20000,价格(元):0.18,金额:3600元。订购的产品也都全数销售给上海小马贝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案医疗器械外包装标签备注的是健长贴砭贴,但备案告知书上的产品名称是:砭贴,因此上述医疗器械外包装标示的名称与医疗器械备案的名称不一致。
上述“小马贝吉健长贴砭贴”当事人共生产了666盒,销售了666盒,每盒30贴,成本价是0.18元/贴,销售价是 5.4元/盒,当事人销售上述“小马贝吉健长贴砭贴”的货值金额为3596.4元,违法所得为3596.4元。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
21000.00元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2
4
汝市监处罚﹝2026﹞68号
2025年11月26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对嘉兴鸿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氨糖软骨素骨钙”进行抽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2510976905)显示河南润灵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氨糖软骨素骨钙”(生产日期:2024年12月3日)钾项目的检测结果不符合GB2415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要求,实测值0.178,标注值6,检测结果为不符合。2026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河南润灵药业有限公司送达上述检测报告(编号2510976905),并对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在该公司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食品氨糖软骨素骨钙。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河南润灵药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生产的“氨糖软骨素软骨钙(规格型号:600g/片x120片/瓶)”外包装袋营养成分表标示每100克钾含量为6.00g。但是涉案批次食品的检验检测报告中显示检测出的钾含量为每100克含有钾0.178g。因此,当事人生产的“氨糖软骨素软骨钙”外包装袋营养成分表标识钾含量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的规定,属于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4年12月3日共计生产上述“氨糖软骨素软骨钙(生产日期:2024年12月3日,规格型号:600g/片x120片/瓶)”190盒(含耗损5盒),于2025年2月26日销售到嘉兴鸿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85盒,成本价为13.80元/盒,销售价为11.02元/盒,2025年11月28日嘉兴鸿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退回涉案产品166盒,当事人于2026年2月10日对166盒涉案产品实施销毁处理。当事人实际销售涉案产品数量为19盒,销售金额是209.38元。综上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货值金额是2093.8元,违法所得是209.38元。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零玖元叁角捌分(209.38元); 2、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罚没款共计捌仟贰佰零玖元叁角捌分(8209.38元)。
8000.00元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5
豫药监械处罚﹝2025﹞6-2号
生产经营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2000.00元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