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鸿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黎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81MA49CKA81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钟祥市郢中街道校场路59号(天悦水郡院内平房三间)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01
(2021)鄂0881民初2570号
合同纠纷
钟祥市鸿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钟祥市隆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荆门市钟祥市人民法院
2
2021-09-01
(2021)鄂0881民初25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钟祥市鸿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钟祥市建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钟祥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0
2021-09-18
(2021)鄂0881民初2570号
合同纠纷
钟祥市鸿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钟祥市隆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27
2021-12-07
(2021)鄂08民终15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钟祥市建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钟祥市鸿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20159.4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祥市监处罚〔2026〕282号
经查,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当事人向商铺用户转供水量4059立方米,实际执行价格2.1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高出应执行水价0.20元,多收价款811.80元。2024年7月至2026年3月,当事人向商铺用户转供水量18499立方米,实际执行价格2.5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高出应执行水价0.60元,多收价款11069.4元。合计多收价款11911.2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自来水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湖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逾期未退还的违法所得4912.40元;
2.罚款3500.00元。
3500.00元
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