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鼎好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文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0MA7D9U1Q1F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锦绣街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青市监处罚〔2024〕144号
经查明,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在2023年受到行政处罚共5次,具体情况如下:1.当事人因销售超过保质期“丰味皇?广式腊肉”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于2023年7月6日被我局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青市监处罚〔2023〕152号,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壹拾玖圆捌角整(¥19.80元),并处罚款肆佰圆整(¥400.00元),上缴国库,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丰味皇?广式腊肉”(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9日),共计1包;2. 当事人因销售超过保质期“230g兆强牌指天椒酱(酸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于2023年7月18日被我局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青市监处罚〔2023〕236号,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柒元玖角(¥7.90元),并处罚款贰佰元整(¥200.00元),上缴国库;3. 当事人因销售超过保质期“华珥牌银耳”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于2023年7月31日被我局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青市监处罚〔2023〕284号,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叁圆捌角整(¥3.80元),并处罚款陆佰圆整(¥600.00元),上缴国库;4. 当事人因销售“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的特价车螺和芝麻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3年8月18日被我局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青市监处罚〔2023〕380号,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壹拾壹元整(¥111.00元),上缴国库;5. 当事人因销售超过保质期隐雪牌豆奶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于2023年12月12日被我局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青市监处罚〔2023〕495号,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0.8元,并处罚款肆佰圆整(¥40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对上述在2023年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5次予以认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我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半天(时间:从2024年5月13日0时0分至2024年5月13日12时0分止)。
0.00元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