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2MAAJNC625D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灯塔工业园区4号路金亿家具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3
(2023)黔0602民初177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唐*
杨*,铜仁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6〕373号
经查,当事人为精神专科医院,在医院6号楼一楼建设有食堂,面积约700平方米,每日约为300人供餐。2026年7月17日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时,当事人食堂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2025年、2026年的《食堂留样登记本》均记录有凉拌黄瓜、凉拌粉丝、凉拌米豆腐等冷食类食品的供应记录,所供应凉菜由食堂厨师长负责制作。当事人自2023年11月27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开设食堂,根据季节、天气、菜品的搭配不定时会有供应凉菜的情况,经查看当事人《食堂留样登记本》,供应的均为凉拌黄瓜、凉拌粉丝、凉拌米豆腐等素食类凉菜。当事人食堂主要为医院员工及住院病人提供餐食,未单独收取费用,因此本案无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
2026年7月17日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时,当事人食堂存在食品留样不足125克、清洗区下水管未正确接入排水管道,缝隙口径大于6mm、挡鼠板未正确使用、清洗区消毒柜断电无法正常使用、食堂留样记录不规范、未提供日管控、月调度、周排查资料的问题,2026年7月31日现场检查当事人均已整改。
2026年8月14日当事人已按程序办理取得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简单制售)。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冷食的行为给予:罚款叁仟元(¥: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