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新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志周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6343216540A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城南东路(江头老村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22
(2026)赣0826民初4489号
合同纠纷
泰和县人民政府
江西鸿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新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泰和县人民法院
2
2026-09-14
(2026)赣0826民初4489号
合同纠纷
泰和县人民政府
江西新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鸿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泰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6〕6号
现查明,当事人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5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2025年10月28日,我局向税务部门发《协助调查函》(铜市监企协查〔2025〕07号)进行信息核查,确认当事人于2021年10月被认定为非正常纳税户。调查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用座机(0795-8722731)联系当事人肖志周(联系电话13807956756),接听电话的不是本人,并表示不认识肖志周,故无法联系到当事人。1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永宁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陪同下对当事人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开展实地核查,现场未发现当事人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也未发现工作人员。
建议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12-1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0-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20-01-0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
2018-10-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铜鼓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