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齿悦口腔(天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鹏逐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MAEDD6JC0U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道太平街2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滨海市监处罚〔2026〕124号
经查,当事人为医疗机构,已取得营业执照和诊所备案凭证,在美团平台开设有名称为“齿悦口腔”的网络店铺,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相关服务价目手册,其中,树脂补牙(3MP60)、树脂补牙(日本松风)、树脂补牙(义获嘉)的标价分别为 450 元/颗、400 元/颗、300 元/颗,其美团店铺中标注了对应折扣及折后价格,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服务以标价成交的相关记录。 再查,当事人在介绍其口腔诊疗服务时通过名称为“树脂补牙|义获嘉|任意牙位|限首颗”的商品链接发布了含有下列描述的广告图文,具体如下:“齿悦口腔信任品质舒适诊疗 数字化全面口腔检查;这些常见的口腔疾病您中招了吗?蛀牙、牙齿松动、牙齿畸形、牙周炎、牙龈炎、阻生智齿、牙齿发黄、乳牙发育异常;分龄检查专业更贴心:儿童/青少年(3-6 个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龋齿和牙齿排列情况,如有不齐现象,请及时进行矫正……备孕妇女(备孕前检查一次)女性在计划怀孕时应主动接受口腔检查,避免怀孕期间发生口腔急症。”及相关就诊流程,故认定上述广告为医疗广告。 再查,当事人于 2025 年 12 月1 日发布上述医疗广告,内容中含有疾病名称,且发布时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获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但广告样件与涉案广告内容不一致,故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且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疾病名称。再查,当事人委托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制作涉案广告,支付广告费用 100 元并提供相关收据,累计核销单 6 单,金额合计 594 元,于2025 年12 月23 日删除上述广告内容,改正了违法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当事人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现场照片、店铺截图、当事人的价格清单、成交记录收费单据复印件、《询问笔录》、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整改截图、当事人委托的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广告样件、广告费用收据、美团核销订单截图等证据证明。
1.警告;2.罚款人民币 100 元整。
1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3
2
津滨海市监处罚﹝2025﹞124号
经查,当事人为医疗机构,已取得营业执照和诊所备案凭证,在美团平台开设有名称为“齿悦口腔”的网络店铺,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相关服务价目手册,其中,树脂补牙(3MP60)、树脂补牙(日本松风)、树脂补牙(义获嘉)的标价分别为 450 元/颗、400 元/颗、300 元/颗,其美团店铺中标注了对应折扣及折后价格,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服务以标价成交的相关记录。再查,当事人在介绍其口腔诊疗服务时通过名称为“树脂补牙|义获嘉|任意牙位|限首颗”的商品链接发布了含有下列描述的广告图文,具体如下:“齿悦口腔信任品质舒适诊疗 数字化全面口腔检查;这些常见的口腔疾病您中招了吗?蛀牙、牙齿松动、牙齿畸形、牙周炎、牙龈炎、阻生智齿、牙齿发黄、乳牙发育异常;分龄检查专业更贴心:儿童/青少年(3-6 个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龋齿和牙齿排列情况,如有不齐现象,请及时进行矫正……备孕妇女(备孕前检查一次)女性在计划怀孕时应主动接受口腔检查,避免怀孕期间发生口腔急症。”及相关就诊流程,故认定上述广告为医疗广告。再查,当事人于 2025 年 12 月1 日发布上述医疗广告,内容中含有疾病名称,且发布时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获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但广告样件与涉案广告内容不一致,故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且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疾病名称。再查,当事人委托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制作涉案广告,支付广告费用 100 元并提供相关收据,累计核销单 6 单,金额合计 594 元,于2025 年12 月23 日删除上述广告内容,改正了违法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当事人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现场照片、店铺截图、当事人的价格清单、成交记录收费单据复印件、《询问笔录》、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整改截图、当事人委托的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广告样件、广告费用收据、美团核销订单截图等证据证明。
1。警告;2。罚款人民币 100 元整。
1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