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祁集镇谢泽粒豆制品加工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泽粒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406MA2RKKHM7Q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祁集社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淮潘市监处罚〔2026〕0118号
经查,当事人陈述2025年11月23日潘集区祁集镇谢泽粒豆制品加工坊向谢家集区谢记豆干作坊销售10斤豆饼,货值金额14元,但谢家集区谢记豆干作坊并非只从潘集区祁集镇谢泽粒豆制品加工坊一家购买豆饼。对于谢泽伟陈述被抽检的该批豆饼是从当事人处购买,当事人不予认同。2026年5月25日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潘集区祁集镇谢泽粒豆制品加工坊生产销售的黄豆饼(生产时间:2026年5月22日)、绿豆饼(生产时间:2026年5月2日)抽检,其中绿豆饼的抽检情况如下:报告编号:ZQJY-2026-W0503976,经抽样检验,山梨酸钾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另黄豆饼的抽检情况如下:报告编号:ZQJY-2026-W0503975,经抽样检验,山梨酸钾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柠檬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6月23日,潘集区市场局依法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检验报告,当事人限期内未提出对检验报告异议。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现场上述食品添加剂栀子黄、山梨酸钾、苯甲酸钠的购货凭证、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添加剂检验报告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据当事人陈述上述食品添加剂是其线下在店内购买的(当事人称具体位置说不好在淮南田家庵区)仅使用了一次,共生产300公斤的豆饼。以每公斤2.6元价格销售,生产300公斤豆饼需要6袋25公斤/袋面粉,每袋面粉74元。当事人违法所得:300×2.6-6×74=336元。
1;警告;2;罚款壹万元;3;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叁拾陆元。
10000.00元
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1
2
淮潘市监处罚〔2025〕0134号
加工坊面积有150㎡,区域主要分为仓储区、生产加工区,仓储区有冷库4间,加工坊内生产设备有磨浆机1台,搅拌机2台,豆饼机1台。当事人加工坊于2025年1月开始生产加工豆饼,其生产加工好的豆饼主要在田家庵安成铺进行摆摊销售,交易大部分采购现金交易,未留存相关销售票据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微信交易记录显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4日交易金额合计879元。生产加工豆制品豆饼所需要的原料购自淮南市浩纯商贸有限公司,只留存了部分票据。截至我局查处时,当事人未依法取得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1;罚款贰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捌佰柒拾玖元。
2000.00元
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