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九州天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浏河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久雄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02MA49L53Y8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浏河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东市监处罚〔2026〕165号
经调查药品和食品来源及销售情况:涉案药品“人丹”,系当事人于2024年月7日16日,通过药师帮平台从湖北诚为上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10盒“人丹”,进价3.12元/盒,购进金额31.2元,购进后同年7月17日登记入库。2024年7月20日及2025年8月20日销售“人丹”4盒,销售价5元/盒,库存6盒。涉案“金菇太阳神金菇口服液”,系荆门市必有邻日用品经营部(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于2024年12月14日,将涉案食品送货至当事人门店进行代卖,送货价为288元/盒,同年12月16日当事人对涉案食品登记入库,销售价与送货价一致,当事人按照销售价50%进行提成收取利润。经核查上述涉案药品和食品进货单据、入库记录及销售记录,未发现超过有效期和保质期后对外销售的情况。
另查,涉案药品“人丹”库存6盒货值为30元;涉案食品“金菇太阳神金菇口服液”3盒货值为864元,合计涉案货值869元,上述涉案药品、食品超过有效期、保质期后未售出,故认定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结合当事人具备减轻处罚的情节,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有效期人丹6盒;
2.没收超过保质期金菇太阳神金菇口服液3盒;
3.对销售劣药的行为罚款10000元;
4.对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罚款5000元;
罚款合计:15000元。
15000.00元
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