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长誉精工塑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振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6MA3X59JT2Q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夏邑县会亭镇莲花台村开发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6〕191号
根据投诉举报书、夏邑县长誉精工塑胶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振杰调查陈述等相关证明,该公司采购带有“宝马、保时捷、奔驰、兰博基尼”注册商标相似图案的标签,在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生产经营上述标识的打火机80盒(1*50),以80元/盒的价格在在拼多多平台注册“好钬记家居生活官方旗舰店”店铺销售75盒,剩余5盒未销售,销售额6000元,营利375元,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供涉案产品注册商标许可的相关证明。执法人员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查询涉案产品注册商标,查询结果均被注册(34类)商标,当事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带有相似注册商标标识的同类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案违法经营额6400元。当事人承认生产经营带有“宝马、保时捷、奔驰、兰博基尼”标志的打火机涉嫌侵犯“宝马、保时捷、奔驰、兰博基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
1、没收侵权商品5盒(1*50:带有“宝马、保时捷、奔驰、兰博基尼”标志的打火机);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