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老河口市贝西殡葬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燕莉注册资本:2.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82MAE50UGQ32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李楼镇贾湖街59号西贝超市(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老河口市监处罚〔2026〕252号
经查,当事人在从事殡葬用品经营的过程中,未在店内显著位置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单位价格等信息,外包装或者对应的货架上未张贴有商品价签,当事人构成未按规定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三种不同类型的“火纸”系从老河口供货商处购进。三种不同类型的“火纸”进价从小到大进价依次是7.5元/捆,12.5元/捆,16.5元/捆,从小到大销售单价依次是10元/捆,15元/捆,20元/捆,从小到大依次销售了8捆,4捆,1捆,利润依次为:20元,10元,3.5元,合计33.5元,即当事人获利33.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之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销售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5元,罚款人民币100元,合计133.5元人民币。
100.00元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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