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禾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勇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5YNE4Q9T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崇兴村桐岗社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15
(2022)渝0116民初152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民禾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程**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329号
经查,当事人系2017年11月20日依法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办理有营业执照,依法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0350011651753),有效期至2029年9月4日,在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崇兴镇桐岗社从事食品生产;农业开发:生态农业观光;种植、销售:食用菌、水果、蔬菜、绿化植物等经营活动。当事人在拼多多上开设有一家店铺,名称为:“巴渝嫂老坛泡菜”。
2026年4月13日,本局在当事人处检查发现有30袋泡跳水萝卜,外包装上标注有:“食品名称:泡跳水萝卜;类别:酱腌菜(盐水渍菜);配料:萝卜、泡姜、泡椒、饮用水……诱惑红”等字样。上述批次的泡跳水萝卜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为诱惑红,该食品添加剂为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8日,当事人通过拼多多从南京味顺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1桶,标签标识为“产品名称:复配食品添加剂 着色剂,净含量/规格:500g,生产许可证:SC20132067100256,产品标准号:GB 1886.222,成分:诱惑红,保质期:五年,上海燃料研究所有限公司”的“狮头”诱惑红,购进单价124元/桶 ,购进金额124元。
当事人使用食品添加剂未作使用记录,根据本局查实的添加有诱惑红的泡跳水萝卜,共计一批次,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6日,共计生产93袋,每袋2.5kg。当事人在该批次泡跳水萝卜中添加0.2克诱惑红。
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批次泡跳水萝卜通过拼多多店铺销售,商品名称为“泡萝卜重庆跳水泡萝卜整个四川泡菜萝卜条炒鸡杂适用餐饮商用”,定价为12.99元/袋,商品名称为“整个跳水萝卜泡酸萝卜重庆四川特产泡菜即食咸菜家用商用便宜原味”,定价为12.86元/袋。上述商品实际发货产品为上述涉案批次的泡跳水萝卜,商品链接共有5斤装(1袋装)、10斤装(2袋装)、20斤装(4袋装)三种不同规格可选择,因拼多多平台提供给不同消费者的优惠券额度不同,实际销售价格均低于商品定价。截止本局查获时,共计销售63单,其中销售价格为12.78元的泡跳水萝卜5斤装(1袋装)共计销售12单,销售价格为12.86元的泡跳水萝卜5斤装(1袋装)共计销售14单,销售价格为12.99元的泡跳水萝卜5斤装(1袋装)共计销售20单,销售价格为23.87元的泡跳水萝卜10斤装(2袋装)共计销售2单,销售价格为24.71元的泡跳水萝卜10斤装(2袋装)共计销售2单,销售价格为25.07元的泡跳水萝卜10斤装(2袋装)共计销售5单,销售价格为48.06元的泡跳水萝卜20斤装(4袋装)共计销售2单,销售价格为51.24元的泡跳水萝卜20斤装(4袋装)共计销售6单,销售金额总计为1219.27元(23.87元×2单+12.86元×14单+12.99元×20单+12.78元×12单+24.71元×2单+25.07元×5单+48.06元×2单+51.24元×6单=1219.27元)。在案件办理期间,当事人共计召回27袋上述泡跳水萝卜,召回的泡跳水萝卜由当事人销毁,向用户退款成功247.44元。违法所得按销售金额-退款金额计算为971.83元(1219.27元-247.44元=971.83元),扣押的30袋泡跳水萝卜的货值金额按定价12.99元/袋计算为389.7元(12.99元/袋×30袋=389.7元),当事人生产销售涉案批次泡跳水萝卜的货值金额计算为1608.97元(1219.27元+389.7元=1608.97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佰柒拾壹元捌角叁分(¥971.83);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已扣押的1桶“狮头”诱惑红;30袋泡跳水萝卜 (价值¥ 513.70)。
25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