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良栋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刘启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521MA746P2D3T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四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市监罚〔2026〕77号
7月1日,我所接到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交办函(清市监案交[2026]2号)。7月2日,我所接到通知后,根据立即对天水市良栋装配式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公司起重设备的桥梁上安装了2个电动葫芦,其中1个电动葫芦(吨位5吨)未私自加装,原起重设备承重20吨,加装后承重25吨位,加装后未进行监督检验。当场对非法改装且未经检验的门式起重机予以查封;附件:《财物查封清单》(文书编号:(清)市监强措 〔2026〕33号) 。2026年7月2日对天水市良栋装配式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非法改装及未经检验的门式起重机的行为立案,2026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天水市良栋装配式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刘启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予以确认。 经查天水市良栋装配式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非法改装及未经检验的门式起重机行为事实成立
对天水市良栋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30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元
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