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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东旗纯草地牛羊肉专卖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81MAC3D1EM4H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西南街一号万米楼00单元01层西数06号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6〕118号
经查,当事人系合法从事食用农产品牛羊肉销售的经营主体。当事人分别于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25日从讷河市小马家牛羊肉铺购进涉案牛上脑共计20.93kg,进货单价76.00元/kg,进货总金额1589元。当事人采购涉案牛上脑时,能够提供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原产地动物检疫证明、屠宰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案肉品质量及检疫合格,不存在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当事人购进上述牛上脑后,自行在外包装粘贴“海拉尔纯草地牛羊肉”标签对外进行销售。经查实,涉案牛上脑实际启运产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得力其尔鄂温克民族乡马河村委会杨维沟组呼伦贝尔赛科,与外包装标注的“海拉尔”产地不符,属于销售食用农产品未按规定如实标注产地信息的违法行为。2026年5月20日本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持续存续。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讷河市东旗纯草地牛羊肉专卖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格; 2、经营者唐亮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各1张,证明唐亮的自然人身份; 3、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授权给唐坤鑫的权限; 4、受委托人唐坤鑫身份证照片1份,证明其自然人的身份; 5、供货方讷河市小马家牛羊肉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涉案牛上脑的送货单、原产地及屠宰厂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照片各2张,证明当事人购进涉案牛上脑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6、涉案牛上脑照片4张,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食用农产品未按要求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产地的事实; 7、现场检查笔录2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的检查情况; 8、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食用农产品未按要求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产地的违法事实; 9、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 当事人现场检查的事实; 10、责令改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食用农产品未按要求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产地的行为责令其改正的事实。
5,000.00元罚款
5000.00元
-
2026-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