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洪浩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23325398440R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昭武路临泽高铁南站对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06
(2023)甘0723民初526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崔**
临泽县人民法院
2
2023-02-16
(2023)甘07民终19号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
甘肃自强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程**
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李**,唐**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9-22
(2021)甘0723民初1202号
公司分立纠纷
李**,唐**,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自强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程**
临泽县人民法院
4
2021-07-15
(2021)甘0723民初1202号
公司分立纠纷
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李**,唐**
程**,甘肃自强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临泽县人民法院
5
2021-07-06
(2021)甘0723民初1202号
公司分立纠纷
唐**,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李**
甘肃自强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程**
临泽县人民法院
6
2021-03-11
(2021)甘07民终175号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甘肃自强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程**
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李**,唐**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09-24
(2020)甘0723民初17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王**,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临泽县人民法院
8
2020-09-18
(2020)甘0723民初17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王*,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临泽县人民法院
9
2020-09-18
(2020)甘0723民初17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王**
临泽县人民法院
10
2020-09-09
(2020)甘0723民初17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王**,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临泽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31
2021-11-12
(2021)甘民申2466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二审上诉人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22
2021-09-02
(2021)甘0723执1174号之四
民事
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30933.00元
执行案件
3
2021-12-22
2021-09-08
(2021)甘0723执1174号之六
其他案由
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30933.00元
执行案件
4
2021-12-22
2021-09-08
(2021)甘0723执1174号之五
其他案由
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30933.00元
执行案件
5
2020-12-10
2020-09-23
(2020)甘0723民初17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王*、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462.50元
民事案件
6
2019-10-08
2019-09-25
(2019)甘0723民初406号
公司解散纠纷
李*与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1-22
2018-10-19
(2018)甘0723民初20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何*、定西市中泰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9646.8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泽)市监罚〔2026〕82号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0662072300082;食品类别:饮料;发证日期2021年11月18日;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7日)。当事人于2024年从山东一家空罐生产厂家定制涉案食品红枣枸杞汁空罐3100罐,空罐正面标签标识中均标识有“红枣枸杞汁”,在下方用小字标识“红枣加枸杞、健康有活力”内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上述红枣枸杞汁在标签标识中通过其他文字方式强调了“红枣加枸杞”,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第:4.1.4.1规定的特别强调情形,应当标注红枣和枸杞含量,但未按照要求标注。当事人于2026年2月2日共用上述标签未标注红枣和枸杞含量的空罐生产了50箱红枣枸杞汁,规格为310ml*10罐/箱。至2026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销售了24箱,销售价格为20元/箱,库存剩余26箱,货值金额共计1000元。当事人在获知生产的红枣枸杞汁标签不符合规定后,联系经销商进行召回。至当事人联系召回时,上述标签不符合规定24箱红枣枸杞汁已全部销售完,无法从消费者处召回。经核算当事人生产上述食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等合法必要支出,生产成本共计758元,销售后获取违法所得116元。经执法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当事人近2年内未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对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51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6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红枣枸杞汁26箱;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216元,大写伍仟贰佰壹拾陆元整。
5100.00元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