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安顺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波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7MA4K29Q46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青山区主厂区14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0
(2024)鄂01民终840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舒**
武汉市安顺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2-28
(2024)鄂0106民初653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武汉市武昌区克全小吃服务店,舒**
武汉市安顺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3
2023-10-19
(2023)鄂0106民初1461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殷**
武汉市安顺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金宏燃气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4
2023-06-28
(2023)鄂0107民初35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荆门市云杰能源有限公司
武汉市安顺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5
2023-06-13
(2023)鄂0107民初35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荆门市云杰能源有限公司
武汉市安顺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6〕174号
当事人使用未取资质人员从事得特种设备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的规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使用未取资质人员从事得特种设备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停产停业整顿; 2、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