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振鸿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2689G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7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7
(2025)粤0307民初76715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
2026-09-14
委托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3
2026-08-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4
2020-11-05
(2020)渝0116民初3541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重庆申竹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5
2020-08-20
(2020)京02民终625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华嬉云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23
(2025)粤0307民初7671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元(深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升福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
2013-09-18
(2013)朝民初字第2854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荣新德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2013-09-18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荣新德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4
2023-03-20
(2023)京0112财保96号
财产保全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与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962986.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3-07-04
2023-03-20
(2023)京0112财保80号
财产保全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与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672912.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3-07-04
2023-03-20
(2023)京0112财保93号
财产保全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与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801863.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23-07-04
2023-03-20
(2023)京0112财保81号
财产保全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与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703751.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1-10-25
2021-10-21
(2021)渝0116财保337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重庆珩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9-30
2021-09-16
(2021)渝0116财保274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重庆珩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9-30
2021-09-16
(2021)渝0116财保273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重庆珩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9-30
2021-09-23
(2021)渝0116财保272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重庆珩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3-30
2021-03-03
(2020)渝0116民初3031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重庆申竹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3-30
2021-03-10
(2020)渝0116民初3541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重庆申竹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区)应急罚(2026)59号
2025年9月30日12时30分许,山东清辰地质勘探有限公司在搬运钻机过程中,发生1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2万元。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经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任组长,伊州区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总工会、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等单位部门派员组成的“9·30”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2026年4月1日,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批复《山东清辰地质勘探有限公司“9·3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6年4月7日,伊州区应急管理局立案调查。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和伊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落实不到位。事发时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无安全管理人员在作业现场管理,未能对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决定对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处陆拾万元整(人民币6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600000.00元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6-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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