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中山市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世春注册资本:2.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2000MA54QQD3X2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中山市横栏镇益辉一路44号3楼之一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中横栏罚字〔2026〕第4-140号
2026年6月12日,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受委托人唐冬宾进行询问调查,其介绍自己的身份情况及当事人的注册登记情况;交代了对检验报告(No:I25-JC00071、No:I25-JC00221)的结果没有异议;承认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台灯(规格型号:5W-72W)、落地灯(规格型号:5W-72W/HX-X2202)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3月上旬从中山市辰瑞照明有限公司购进并销售不合格台灯(规格型号:5W-72W)共9盏,进货价44元/盏,线上销售标价79.8元/盏,销售了4盏,线下销售标价70元/盏,销售了5盏,合共实际销售额627.23元;于2025年6月中旬从中山市辰瑞照明有限公司购进并销售不合格落地灯(规格型号:5W-72W/HX-X2202)共80盏,其中3盏无偿提供给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作为检测使用,剩余77盏用作销售,进货价24元/盏,销售价27元/盏,销售77盏,销售额2079元,上述两款不合格灯具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货存,按其销售价计算,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产品货值为2787.23元及违法所得462.23元,我单位予以认可。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26日上述不合格台灯(规格型号:5W-72W)、落地灯(规格型号:5W-72W/HX-X2202)经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出具检验报告(No:I25-JC00071、No:I25-JC00221),检验结论均为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8日被查获。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7月22日因生产销售不合格灯具被横栏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
一、罚款8361.69元;二、没收违法所得462.23元
8361.69元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6-08-20
2
中市监执四处字﹝2025﹞17号
当事人于2024年7月6日生产、销售的可移式通用灯具桌面护眼灯(型号:HX-ZM6614)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经抽样检验结论为防触电保护项目不符GB7000.1-2015和GB7000.204-2008标准,骚扰电压(电源接口)和辐射骚扰(30MHz~1GHz)项目不符合GB/T17743-2021标准,谐波电流项目不符合GB17625.1-2022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涉案产品共生产、销售20台,成本价40元/台,销售价50元/台,货值金额1000元,违法所得200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立即改正擅自出厂、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罚款33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3300.00元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