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春来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继常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20802MA73D7D488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草峰镇赵家村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崆)市监罚〔2026〕221号
2026年3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张小宁、慕晓彤对平凉市崆峒区春来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进行检查,经查: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电子汽车衡在草峰镇赵家村口的空地上安装,该衡器铭牌信息:设备型号:SCS-80型;准确度:Ⅲ;外形尺寸:3×14米;最大称量:80t;分度值:20kg;设备编号:150827;制造日期:15年8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电子汽车衡无检定标识,平凉市崆峒区春来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何继常现场也不能提供该电子汽车衡的相关检定资料。
据当事人陈述,平凉市崆峒区春来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5年购买了一台电子汽车衡,主要用于对外收费经营。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何继常日常看管该电子汽车衡,按照净重1吨1块的价格向前来过磅的客户收费,收费方式为何继常微信收款码收费和现金支付。2026年3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平凉市崆峒区春来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发了(平崆)市监责改〔2026〕8-0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汽车衡,同时向当事人下发了《计量器具检定通知书》,要求该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6年3月29日前向甘肃省计量测试检定东部分中心或其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的附件中《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一级序号:“3”,一级目录:“自动衡器”的强检范围及说明:“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超限超载的称重;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的规定。当事人使用的电子汽车衡属于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的自动衡器,因此,当事人应当按照《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强检方式进行周期检定。
对平凉市崆峒区春来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
1.罚款:金额6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600.00元
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