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洋阳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瑾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3MAEJM8386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景恒上城小区南侧金科集美江山4栋4-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鹿寨市监处罚〔2026〕120号
经查明,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景恒上城小区南侧金科集美江山4栋4-1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当事人陈述,购进了下列烟草制品在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购进价格及销售价格如下:
1、真龙(起源),进货价250元/条(10包/条),以每包25元的价钱销售;
2、真龙(鸿韵),进货价200元/条(10包/条),以每包20元的价钱销售;
3、真龙(轩云),进货价160元/条(10包/条),以每包16元的价钱销售;
4、芙蓉王(硬),进货价250元/条(10包/条),以每包25元的价钱销售;
5、玉溪(软),进货价230元/条(10包/条),以每包23元的价钱销售;
6、真龙(凌云)进货价150元/条(10包/条),以每包15元的价钱销售;
7、南京(炫赫门)进货价180元/条(10包/条),以每包18元的价钱销售;
8、利群(长嘴)进货价220元/条(10包/条),以每包22元的价钱销售。
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卷烟的进货凭证和销售记录,当事人实际购进和销售了多少上述涉案卷烟无法核实,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其他证据,可以认定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的卷烟货值金额有769元。
经查明,当事人在此之前没有因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元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