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大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毕晓宇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2397895999G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一号公路153西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准市监处罚〔2026〕38号
内蒙古大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在用的1台桥式起重机、2台门式起重机、1台叉车未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30000.00元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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