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龙江省讷粮优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吉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81MADH9GTN18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西北街北方新城数字产业园00单元01层东数02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6〕121号
经查,本案当事人黑龙江省讷粮优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主播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11时00分11秒宣称‘饭后感冒有秘方,舌下反腐,两粒大米,饭前两粒,饭后两粒八斤一疗程’是由于该主播称自己生病,在与直播间的观众进行互动时读了观众留言,主播作为当事人工作人员,在带货销售商品场景下复述弹幕违法话术,客观上向全体观看直播消费者传递“案涉产品可治疗感冒”的误导性信息,足以使普通消费者误解涉案保健食品具备治疗感冒疾病的医疗功效,且主播未当场主动澄清、未及时制止复述违法功效话术,未尽直播间管理责任,主观存在过错;2026年04月24日10时57分18秒在直播中宣称‘营养价值是牛奶的3倍左右’系该公司主播自行增加的直播话术,当事人无法提供能够佐证其上述宣传内容、对应宣称功效及营养数值的检验检测报告及其他有效佐证材料。经调取平台交易数据、当事人经营流水、询问当事人,因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系价格、评价、直播间氛围、宣传话术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无法精准区分订单是否因本次虚假宣传行为促成,涉案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无法予以查清。上述违法事实有《电子数据固证文书》、询问笔录、平台截图等证据予以佐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10,0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
2026-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