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爽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洁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2MADN0Y0048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8号6幢5-1、6-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两江市监一片区处罚〔2026〕2011号
经查, 当事人于2024年06月24日经登记机关批准成立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50011250967),有效期至2029年10月7日,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8号6幢5-1、6-1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现查明,当事人与重庆万氏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作协议》,生产涉案晶爽心五香辣椒面,涉案食品的所有费用均由当事人承担,包括原料费、包装费、运费和税费。涉案标签由当事人委托重庆佳虎标签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当事人提供标签的数据和排版,重庆佳虎标签印刷有限公司只负责印刷。因当事人员工粗心,造成标签上能量值标注错误。
? ? ?当事人生产的晶爽心五香辣椒面,标签显示:生产商:重庆爽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净含量80g,保质期:18个月,营养成分表标示:每100克含能量1788千焦,NRV 21%,每100克含蛋白质15.1克,NRV 25%,每100克含脂肪15.5克,NRV 29%,每100克含碳水化合物52.0克,NRV 17%,每100克含钠389毫克,NRV 19%。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2.1关于营养标签的定义“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和4强制标示内容4.1“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的规定,以及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修订版)中“(二十三)关于能量及其折算,能量主要由计算获得,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产能营养素的含量乘以各自相应的能量系数并进行加和”的规定,本案中当事人案涉产品的能量值通过计算应为15.1*17+15.5*37+52.0*17=1714.2,修约应为1714千焦,其标示的能量值1788与之不符。
? ? ? ? 当事人于2025年7月5日收到涉案标签3230张,于2025年8月5日使用上述标签180张生产了一批晶爽心五香辣椒面(余下的3050张标签被扣押),一共生产了5件,每件规格80g*36瓶,销售单价190.8元/件,销售金额954元。涉案食品的原料为:干辣椒、白芝麻、食用盐、白砂糖、红花椒、大蒜粉。成本金额分别为:干辣椒322.28元、白芝麻11.15元、食用盐0.25元、白砂糖1.67元、红花椒8.41元、大蒜粉1.71元。共计:322.28+11.15+0.25+1.67+8.41+1.71=345.47元。当事人于2026年4月16日发出《产品召回通知书》,目前未收到召回的食品。故违法所得为:954-345.47=608.53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零捌元伍角叁分(¥608.53);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涉案晶爽心五香辣椒面标签3050张 。
2000.00元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