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贺州中顺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朴香顺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122330813645G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钟山县城西路3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钟市监处罚〔2026〕42号
经查,当事人均为我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筛查、税务信息协查、现场实地核查、邮寄送达核查及公告征询等方式,查明事实如下: 当事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报送2020至2024年度报告。因上述行为,当事人已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本案调查终结,当事人既未补报年度报告,也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属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情形。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村委(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查看及询问周边相关人员,未发现当事人在该企业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为审慎核实,我局分别于2025年10月22日和2025年11月18日,通过中国邮政两次向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邮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及《通知书》。第二次邮寄过程中有1户签收了信函,有1户已主动申请注销,其余51户两次邮寄的专用信函均因“无人签收”被邮政部门退回。 我局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公告期至10月24日)及2025年12月22日(公告期至2026年1月20日),通过广西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钟山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关于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开展清理工作的公告》。在法定公告期限内,51户当事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或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因此,最终认定符合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当事人有51户。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2-0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0-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