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银平煤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守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02MA71WRCW7C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草峰镇街道草峰中学小学上隔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崆)市监罚〔2025〕289号
经查,2024年10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平凉市崆峒区银平煤场经营的民用散煤进行抽样检查,经陕西彬州秦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该批次煤炭检验项目中全硫(St,d)检测值为1.25%,不符合GB 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烟煤2号)的技术指标要求。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2024C0418号),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批次煤炭已经全部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煤炭购进票据且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当事人对《检验报告》(2024C0418号)的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2024年12月2日,本局委托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该批次煤炭进行复检,检验结论为该样品全硫(St,d)检测值1.15%,仍不符合GB 34169-2017标准要求,2024年12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 :NYW2024-0389)。经询问了解,2024年9月份当事人从散户杨生兵处购进煤炭共计15吨进行售卖,进货单价是705元/吨,进货总价共计10575元。截止2024年11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批次煤炭已全部销售,售价为800元/吨,总销售额为12000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导致记错产地,该批次煤炭不是来自宁夏红柳矿,实际产自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矿,在购进时当事人未索要该批次煤炭的检验报告。经计算,本案货值金额应为12000元(800×15=12000元),违法所得1425元(12000-10575=1425元)。综上所述,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平凉市崆峒区银平煤场进行了:
1.罚款:金额1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42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3425元,大写壹万叁仟肆佰贰拾伍元整。
12000.00元
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