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瑞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盛 | 注册资本:8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7MA3958UF3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宝龙福苑小区3幢商铺09号(第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遂市监处罚〔2026〕183号
2026年5月6日,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核查,发现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经营“香滋滋农村腊味店”,投诉举报人购买的腊肉产品链接标题标有“正宗农家腌制土猪肉”等字样,详情页标有“正宗农家腌制土猪肉腊肉、农家土猪肉”等字样。当事人陈述该腊肉系从厂家购入散装腊肉后再贴相关标签标示后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2025年12月31日当事人自行上传该款链接(商品ID:882946997269),并在腊肉产品链接标题上标示“正宗农家腌制土猪肉”等字样,详情页标示“正宗农家腌制土猪肉腊肉、农家土猪肉”等字样,故广告费无法计算。
又查,当事人从遂川县华仔食品有限公司购入散装腊肉后再贴上相关标签标示后销售, 购入价格:7元/斤,2026年5月份发生交易时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因此不记录5月份的销售数据,通过销售订单数据统计当事人共销售了787单,销售总金额共26242.15元,其中退款成功共148单,退款成功金额为5323.79元,实际销售金额为20918.36元,实际销售重量为2104.5斤,故违法所得为6186.86元。当事人已提供了供货商的相关资料及销售订单数据。
再查,当事人无证据证明该腊肉为农家腌制土猪肉腊肉,当事人对虚假标注“农家土猪肉、土猪腊肉”等虚假宣传予以认可。
: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2、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
8000.00元
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