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百佳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玉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422MA78DEHQ7W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九龙路东侧,廉租房南侧德源安居小区7区45段15号楼商铺207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1
(2025)新7101民初497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托克逊县百佳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海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2
2025-04-14
(2025)新7101民初497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托克逊县百佳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海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0-28
2025-10-28
(2025)新71民终164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新疆海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托克逊县百佳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税稽罚〔2025〕16号
(一)增值税
你公司于2020年8月、9月取得某物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份,发票代码:6500193130,发票号码:01230981、01230983-01231000、06176237-06176252,货物名称为:*运输服务*运输费,发票金额合计3211538.50元,税额合计289038.25元,价税合计3500576.75元。你公司已于2020年8、9、10月和2021年2月分别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之规定,你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转出进项税额289038.25元,补缴增值税289038.25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主营业务成本、预付账款明细账复印件;发票认证结果清单复印件;记账凭证及所附材料复印件;运输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物流平台服务协议及委托付款三方协议复印件;出库单复印件;结算员情况说明,企业情况说明;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司机运费结算表;银行流水明细;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协查资料复印件,以上证据证实你公司取得的3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发票。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你公司因少缴纳2020年、2021年增值税,造成你公司少缴纳2020年、2021年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你公司生产经营地址在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适用5%的税率,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4451.91元。
证据资料同增值税。
上述违法事实造成你公司少缴纳税款合计303490.16元。其中:增值税289038.2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451.91 元。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18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