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天使蛋糕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晓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2921MAE2BU7W2P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韩集镇双城万惠仁居3号楼19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罚〔2026〕80号
经查,涉案食品都是从甘肃华滋贸易有限公司送货车上购进的,共购进蔓越莓小蛋糕16盒、原味小蛋糕16盒,购进山东焙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3日、2026年3月8日生产的原味迷你小卷各16盒,购进安徽一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心小蛋糕(香蕉味)16盒,购进价都是6.5元/盒,销售价都是8元/盒。截止3月26日查获时,售出蔓越莓小蛋糕1盒、售出原味小蛋糕2盒,原味迷你小卷和夹心小蛋糕(香蕉味)都已售完。当事人供述销售时有些自己贴了标签,有些没贴。经我局向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发函协助调查,回函证明供货商处的涉事食品无标签,厂家将标签放在包装箱内。经我局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函协助调查,回函证明山东焙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向甘肃华滋贸易有限公司售出过其生产的原味迷你小卷糕点,产品标签都是张贴完整的,但涉案产品标签经企业辨认不是其生产的产品(我局已向供货商所在地移交案件线索)。本案案值640元,违法所得76.5元。当事人对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对临夏县天使蛋糕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6.5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无标签的蔓越莓小蛋糕15盒、原味小蛋糕14盒及原味迷你小卷标签18张、夹心小蛋糕(香蕉味)标签15张;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076.5元,大写壹仟零柒拾陆元伍角整。
1000.00元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