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城轩家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小兵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82MA35NLF72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台头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8-23
2018-12-13
(2018)赣0703执2181号
民事
江西金城轩家具有限公司、谢**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07-17
2018-04-10
(2018)赣0703民4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金城轩家具有限公司与谢**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6684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市监处罚〔2026〕1005号
2026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并当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产品型号:22#,生产日期:2026年4月28日,报告编号:GJ2600549,不合格指标,甲醛检测结果为0.147mg/m3,技术要求标准值为甲醛≤0.08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结果为3.24mg/m3,技术要求标准值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5mg/m3。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述检验报告检验结论未提出任何异议。
经查实,2026年4月28日,当事人生产床头柜32件,2026年5月8日,江西省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样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抽查并对上述产品进行抽样,其中方柜抽样数量2件(1件检验、1件备样),抽样的备样样品加贴封条后存放在当事人处。不合格产品除抽检2件外,剩余30件已全部销售完成,销售价230元/件,成本价200元/件,违法所得900元,货值金额7360元。
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床头柜1件;
2.没收违法所得900元
3.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点四倍罚款17664元。罚没合计18564元。
17664.00元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