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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鲜逸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况鹏注册资本:5.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MAE2D86724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隆街20号1-3、1-4、1-5、1-6、1-7、1-8(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6〕398号
经查,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31日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一直在注册登记场所从事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活动。 2025年12月10日,当事人以0.3元/个的价格从桐城市建新包装有限公司购进塑料购物袋。该款为商品零售包装袋,规格型号为620mm×(380+80)mm×0.03mm 6kg,执行标准为:GB/T21661-2020,单面印有“涪美惠 生产商:桐城市建新包装有限公司”等字样及商品条码。购进后,当事人于即日起将该批次塑料购物袋放在收银台处,以0.5元/个的价格向结账时需要购物袋的消费者销售。 2026年5月21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塑料购物袋抽检。其中,抽样基数为200个,检样数量为40个,备样数量为30个。备样样品为当事人无偿提供。购样单价为0.5元/个,购样金额为20元。 本次抽样后,当事人继续销售该批塑料购物袋抽样后剩余的130个塑料购物袋,并将备样30个塑料购物袋存放在收银台下方,抽样后至被执法人员查获时止,共零售45个塑料购物袋给顾客,还剩115个塑料购物袋存放在店内收银台下方。 2026年6月5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编号No:2026-51ZQ050481塑料购物袋《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检验,环保要求检验项目不符合GB/T 21661-2020标准,依据《重庆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测项目的环保要求,技术指标为塑料购物袋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030mm,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 0.025mm。塑料购物袋不应有袋本体外的附件如挂耳等。抽检样品全部附带挂耳,检测结果为公称厚度:0.03mm,塑料购物袋带有袋本体外的附件(挂耳)等,最小厚度:1#:0.026mm 2#:0.026m 3#:0.026mm 4#:0.027mm 5#:0.026mm。厚度指标符合标准要求,仅挂耳单项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 2026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要求,由于没有顾客的联系方式,故售出产品无法召回。经现场核查,当事人将上述抽检批次的塑料购物袋存货115个交由我局执法人员保管。至我局查获时止,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85个,货值金额为200个×0.5元/个=100元,违法所得为85个×(0.5-0.3)元/个=17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柒元整(¥17.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规格型号:620mm×(380+80)mm×0.03mm 6kg)115个 。
2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