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朝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9276979890577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芒卡镇南腊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21
(2023)云0927民初456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
蔡**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1-12-28
(2021)云0927民初604号
劳动争议
秧**
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0-10-15
(2020)云0927民初7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吉*,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5-26
2020-05-19
(2020)云0927民初42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建国与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5-26
2020-05-19
(2020)云0927民初42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陶**与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5-26
2020-05-19
(2020)云0927民初42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惠**与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4-04
2016-02-29
(2016)云0927民初2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冯**与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6-01-28
2016-01-28
(2015)双民初字第4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鲍**、鲍**、陆**诉李*、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5984.70元
民事案件
6
2016-01-28
2016-01-28
(2015)双民初字第4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诉陈**、鲍**、鲍**、陆**、李*、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4295.9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沧〕应急罚〔2026〕FM-1号
(一)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金腊铅锌银矿:1.矿井未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刘学义、副总经理杨光喜分别兼任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金腊铅锌银矿矿长、总工程师。(重大事故隐患)2.矿井未配备专职的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矿井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由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技术部人员兼任。(重大事故隐患)3.矿井自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以来未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02031-2011)设置风速系统报警参数,井下传感器出现负值情况系统未报警,矿井未及时处置。(重大事故隐患)4.距离+1490M水平平硐口10M位置处存放有2桶润滑油和1桶柴油。(重大事故隐患)5.+1530M水平回风平硐的主要通风机(备用1台电动机)未配备调换电动机的设备及工具。(重大事故隐患)6.矿井制定的《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中未明确动火作业撤人员相关要求,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及人员定位系统,未发现有撤人相关记录。(重大事故隐患) (二)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芒哈铅锌矿:1.矿山在用的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井下多处风速传感器安装错误(风速传感器进风口与巷道走向垂直布置),导致传感器读数为0,部分风速传感器数值为负值安全监控系统未报警。(重大事故隐患)2.矿井制定的《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中未明确动火作业撤人相关要求;矿井主要进风巷有动火作业痕迹,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及人员定位系统,未发现有撤人相关记录。(重大事故隐患)3.矿井未配备专职的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矿井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由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技术部人员兼任。(重大事故隐患) (三)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老厂铅锌矿:1.矿井未配备专职的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矿井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由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技术部人员兼任。(重大事故隐患);2.矿井主通风机未配备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备及工具。(重大事故隐患) 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2026年4月21日抽查检查时,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报警仪以及采场回风巷、总回风巷内安装的一氧化碳传感器数值均为0,同一时段1250中段平内设置的一氧化碳传感器数值为19PPM。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其未设置风速系统报警参数。(重大事故隐患)4.矿井制定的《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中未明确动火作业撤人相关要求,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及人员定位系统,未发现有撤人相关记录。(重大事故隐患) (一)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金腊铅锌银矿以上行为, 违反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4.4.1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4.4.1的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6.7.7.9的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6.9.1.9的规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6.6.3.2的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二)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芒哈铅锌矿以上行为, 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2020)6.7.7.9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4.4.1的规定。 (三)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老厂铅锌矿以上违法行为,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4.4.1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6.6.3.2的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6.9.1。
鉴于企业能够积极配合本机关的相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积极改正违法行为。 且上述13项违法行为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后果,至案发时止该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相关举报,具有从轻情节。
对以上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金腊铅锌银矿第1、2项,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芒哈铅锌矿第3项,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老厂铅锌矿第1项违法行为,依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事故隐患)第1项、序号75、76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以上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金腊铅锌银矿第3项,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芒哈铅锌矿第1项,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老厂铅锌矿第3项违法行为,依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事故隐患)第1项、序号73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以上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金腊铅锌银矿第5项,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老厂铅锌矿第2项违法行为,依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事故隐患)第1项、序号44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以上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金腊铅锌银矿第6项,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芒哈铅锌矿第2项,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老厂铅锌矿第4项违法行为,依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事故隐患)第1项、序号69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以上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金腊铅锌银矿第4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以上违法行为合并罚款,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60000.00元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