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稻花乡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爱国 | 注册资本:2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3003777864633M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北大营八五七制材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01
2022-02-21
(2022)黑0110民初22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稻花乡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北大荒农垦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1-06
2021-04-19
(2021)黑81民终2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冯**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密市监处罚〔2026〕50号
经核查,当事人生产的“稻花乡珍珠米”是当事人生产并销售的,标签标示的信息没有依据。当事人生产的“稻花乡珍珠米”标签上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含量每100g为1470千焦、“蛋白质”含量每100g为5.8克、“脂肪”含量每100g为0克、“碳水化合物”含量每100g为79.2克,但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计算得到的“能量”含量每100g为1445千焦(kj),当事人生产的“稻花乡珍珠米”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稻花乡珍珠米”的生产数量10袋,生产成本16.5元/袋,销售价格17元/袋,销售数量10袋,货值金额170元,违法所得5元。当事人自查,发现其他问题产品共生产153袋,销售153袋,总生产成本3519元,总销售价格3604元,货值金额为3604元,违法所得共85元。违法所得共计90元。
责令当事人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0元;2.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090元。
5000.00元
鸡西市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