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滇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济堂药房田蓬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妹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628MAEJRM9E9T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田蓬镇田蓬街廖聪聪出租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富处罚﹝2026﹞91号
当事人富宁滇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济堂药房田蓬一店(以下简称当事人)自2025年5月12日起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田蓬镇田蓬街廖某某出租房从事药品经营活动。2026年4月23日将主要负责人由“周某”变更为“罗某某”,2026年2月26日,当事人将执业药师邱某某(执业药师注册证编号:XXXXXXX)注册至该店,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3月20日。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7月21日期间聘任其为质量负责人兼处方审核员。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7月21日期间,邱某某长期不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在岗履职,任职期间每年到店一次。另查明,邱某某的实际工作单位为某某公司,该公司自1995年1月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当事人的负责人罗某某对上述情况明确知晓。当事人于2026年7月21日向本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因执业药师邱某某不在岗,当事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7月21日期间的处方药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氯霉素片、康复新液、乳果糖口服溶液、大败毒胶囊等)均未经执业药师邱某某本人亲自审核,长期由尚未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营业员黎某某代为操作登记销售。在此期间,当事人未向执业药师邱某某支付报酬或薪资,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事人2026年7月21日将质量负责人由“邱某某”变更为“李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解聘违法聘用人员邱某某(鉴于当事人已于2026年7月21日主动解聘,本项视为已履行),并作减轻处罚如下: 处罚款壹万元(¥10000.00)。
10000.00元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