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庆礼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3MA2E3AC62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财富大厦6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5
(2026)浙1123民初1147号
保险纠纷
汪**
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
遂昌县人民法院
2
2026-03-05
(2026)浙1123民初2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孟**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公司,应**,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遂昌县人民法院
3
2025-12-10
(2025)浙1123民初17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姜**,周**,姜**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县支公司,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李**
遂昌县人民法院
4
2025-09-18
(2025)浙1123民初1897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吴**,浙江华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遂昌县人民法院
5
2022-06-02
(2022)浙1123民初7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赵*
遂昌县人民法院
6
2022-02-24
(2022)浙1123民初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支公司,王**
遂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路政罚〔2026〕07448
-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952.00元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09-14
2
丽路政罚﹝2026﹞0174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6日07时31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22(龙丽线)松阳、丽水方向K141+398检查时发现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305.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4
3
丽路政罚〔2026〕03170
-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1188.00元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03
4
丽遂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148号
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6000.00元
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6-30
5
丽运政罚﹝2026﹞07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4日14时46分,遂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超限运输车辆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发现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3天。
责令停业整顿3天责令停业整顿3天,责令停产停业3天。
0.00元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5
6
丽遂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563号
2025年11月10日,丽水遂昌县明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旗下重型自卸货车浙KF7919、浙KF8633运输渣土从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工地到云峰街道龙板山工业园区连后段场地进行填方,车辆在驶出连后段场地时将场地内的泥土带出,造成连后段(古亭小区门口路段)路面污染。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连后段(古亭小区门口路段)路面污染长度为195米。2025年11月1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水泥等散装货物和废旧金属、液体、垃圾、粪便等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覆盖、清洗、包扎等措施,不得泄漏、遗撒或者带泥运行。”的规定,已构成车辆发生带泥运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4100.00)
4100.00元
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2-03
7
丽路政罚〔2026〕0740
你公司的浙KF5106(4轴)于2025年9月17日16时11分,行经S324(遂江线)遂昌、江山方向K392+9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6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60.00元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6
8
丽路政罚〔2026〕0741
你公司的浙KF5106(4轴)于2025年7月31日13时40分,行经G528(龙广线)龙泉 、遂昌方向K118+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4.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8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140.00元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6
9
金路政罚〔2025〕90423
2021年8月12日16时31分,武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傅建平、吴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1-08-1001:13:34车号为浙KF3707在G235(新海线)武义、松阳方向K942+2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2.1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1.11吨。
-
5595.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29
10
丽路政罚〔2024〕07302
2024年6月17日11时54分,遂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华贵、朱淑芳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08 12:11:00车号为浙KF5317在S222(龙丽线)丽水方向K61+9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4.6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65吨。
-
1117.00元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