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璐康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红侠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81MA9GJ5HX39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马牧镇信用社西10米路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6〕162号
2026年4月24日,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药房药师张书云未在岗正在营业,当事人药房未进行挂牌告知。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药房下达《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永市监责改〔2026〕23号),要求当事人药房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执法人员制作的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
2026年5月29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仍存在在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同时对当事人下达了《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永市监询通〔2026〕2503251号),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执法人员的询问调查。当事人在执法人员制作的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
2026年5月29日,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2026年6月3日,该药房投资人赵红侠到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马牧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了执法人员的询问调查。本案未采取强制措施。
2026年6月15日,本案调查终结。
经查,2026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到永城市璐康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未在岗,且未挂牌进行告知。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永市监责改〔2026〕23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6年5月29日,执法人员前往永城市璐康大药房进行核查,当事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仍未在岗,且未挂牌进行告知。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