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福华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志业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21MADMJ3M10J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西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上思消行罚决字〔2024〕0011号
现查明2024年08月15日,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路的上思县福华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未经消防救授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以上事实有逍防监督檢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4)第1237号)、上思消限字〔2024〕第0051号、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2024年08月15日,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路的上思县福华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未经消防救授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以上事实有逍防监督檢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4)第1237号)、上思消限字〔2024〕第0051号、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子上思县福华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参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上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