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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兴顺农资经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振发注册资本:2.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421MAE4NKRWXP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辽源市东丰县大兴镇大兴村二组3-01-02-1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6〕35号
2026年3月份,当事人通过肥料生产企业业务员推销,在公主岭市新大地肥业有限公司购进“一次轰”牌掺混肥料,进货数量为5吨。有进货凭证。购进价格(含运费)为每吨3,100.00元,销售价格为每吨3,200.00元。2026年4月21日,我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一次轰”牌掺混肥料进行检验检测(该产品批次2026.03.12;执行标准GB/T21633-2020)。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SD-TXZJ/20260421338号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氧化钾(K2O)项目不符合GB/T 21633-2020标准要求。本局依法将《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结果告知书》(东市监检鉴结〔2026〕30009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未提出异议。截至收到检验报告时,该批次不合格肥料已经全部销售并使用,有部分销售记录。该批次不合格肥料货值金额为16,000.00元,违法所得500.00元。
2026年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资(肥料)抽样检验检测的通知》《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依法对东丰县兴顺农资经销有限公司经销的“一次轰”牌掺混肥进行了抽样检测。样品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氧化钾(K2O)项目检测结果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10日将《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结果告知书》(东市监检鉴结〔2026〕30009号)及《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未提出异议。经主管局长同意,于2026年7月20日依法履行了立案程序。 当事人东丰县兴顺农资经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了销售不合格肥料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兴顺农资经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5吨,货值金额为16,000.00元,违法所得500.00元,违法程度较轻,因此适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四节 适用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裁量标准 序号86中违法程度较轻的裁量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以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四节 适用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裁量标准 序号86中违法程度较轻的裁量标准。
8000.00元
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