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铁建高速中油(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下涝坝北加油加气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季长青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0521MAC1RMF02C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下涝坝乡京新高速公路K2472+970.49公里处北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应急罚﹝2026﹞19号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 1.未按照国家标准 GB2894-2025《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设置、更换警示标志,加油机立柱警示标志脱色,未及时更换;2.油罐区接线盒、穿线管防爆封堵未正确使用防爆材料;3.卸油区静电接地报警器失效等问题隐患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 1.未按照国家标准 GB2894-2025《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设置、更换警示标志,加油机立柱警示标志脱色,未及时更换;2.油罐区接线盒、穿线管防爆封堵未正确使用防爆材料;3.卸油区静电接地报警器失效等问题隐患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第 1 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你(单位)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 2 、3 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应当给予你(单位)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 1 项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37-A阶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人民币 5000元的罚款;第 2 、3 项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46-A 阶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人民币 10000元的罚款。
15000.00元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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